近日,山东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彭家村多位村民反映称,在大部分村民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已将该村300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半年一结息,利率为6%。征地补偿款用于理财,为何部分村民不知情?
村民提供的视频显示,傅家镇副镇长周怀强在会议现场说,村里共有两块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都已用于集体理财。周怀强说:“一块是苏科高新(项目),还有一块垃圾中转站(项目),这两块土地当时土地征收补偿款没有落实到村民手里。征收这两块地,包括理财,是(淄博)经开区管委会的决策,镇上和村里只是执行、落实。”
3月16日,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党务村务公开栏里张贴出一份公示,核心内容是,村里的169.383亩集体土地被征收,共涉及被征地农民1297人;被征地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已拨付经开区专用账户,村委会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的社会保障方案。
征地补偿的对象,是由村民构成的村集体,该怎么使用和分配补偿款,应由他们说了算,这是哪怕不怎么懂法的村民都知道的常识。2022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也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管理、使用和分配,依法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然而讽刺的是,这件事从一开始,压根就没有征求过村民意见。按照副镇长周怀强的说法,“征收这两块地,包括理财,是(淄博)经开区管委会的决策,镇上和村里只是执行、落实。”此话若属实,也就是说,不仅村民的知情权被剥夺,连镇一级都没有表态的机会,村镇只有执行落实的份儿,这未免本末倒置。
暂且不说,理财本身有风险,“代替村民理财”万一赔了,最终损失的还是村民的钱;哪怕通过理财真的给村民挣到了钱,也失去了程序正义,更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检索可以发现,近年来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案件不时发生,且很多都是刑事案件。如2022年,江西省井冈山市一村民小组长,将80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购买理财产品,最终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刑;2021年,内蒙古赤峰市一村委会委员挪用占地补偿款理财,获刑六年半。
挪用征地补偿款案件之所以多发,究其原因,一来,是征地决策及其开展过程,本身就不够透明,也就给“先斩后奏”留下空子;二来,一些地方对村民个人权益长期漠视,总是以一种家长式的心态,代替村民做各种决定,形成思维惯性后,依法行政也就忘到脑后了。
因此,一方面要对具体案例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还要思考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堵住挪用补偿款的漏洞。在钱款主人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理财操作居然也能顺利成功,这本身不就是大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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