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一名卡车司机将一车伊利牛奶从内蒙古呼和浩特运送至江西赣州中转仓后,因部分牛奶包装变形,被中转仓要求赔付2095.24元。司机进行赔付后,被告知不能带走破损的牛奶。
对此,江西赣州中转仓负责人孙先生记者称,这名卡车司机此次运输的牛奶中,共有114箱存在包装变形的情况,其中32箱牛奶内部包装盒出现挤压变形,另有82箱外部包装盒出现变形。按照公司规定及合同约定,承运方需支付2000余元违约金。由于32箱内部包装盒变形的牛奶有变质风险,为避免其流入市场,带来食品安全问题,仓库全部进行销毁处理,并且留存销毁记录。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
相关视频发布后,在网上引发讨论。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司机赔付破损产品后,是否拥有收回破损产品的权利?
对此,记者联系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岩,对方分析认为,司机的赔付实际为违约金,并非购买款项,所以无权收回破损牛奶。
全额赔付后,为何只能拿走3箱牛奶?
据卡车司机张先生介绍,5月26日,他将伊利牛奶运送至江西赣州中转仓后,仓库工作人员收到货物并进行清点、检查。此后,张先生被告知,其中32箱牛奶存在内部包装盒变形,另有82箱牛奶外包装变形。因此,张先生需支付对方赔偿金共计2095.24元。
“支付完赔偿款后,我问能不能把破损的32箱牛奶带走,仓库工作人员说只能带走3箱。但我已经对这32箱牛奶进行了全额赔偿,为什么只能带走3箱?”张先生提出疑问后,对方回复称“系公司规定”。
5月30日下午,江西赣州中转仓负责人孙先生就此事回应记者称,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存在误会。经了解,5月26日,在司机张先生运输的牛奶中,部分出现内、外包装变形的情况。其中内部包装盒变形的32箱牛奶,牛奶有变质的风险。按照公司规定及合同约定,承运方需进行全额赔偿。针对外部包装盒变形的82箱牛奶,承运方同样需赔偿。上述两项费用共计2095.24元,“这笔赔偿款属于违约金。”孙先生称。
孙先生还提到,允许司机带走的那些牛奶,是经过检查、内部包装盒未变形的牛奶,“凑起来不足3箱,当时按照3箱算了。”目前,双方已就此事协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若双方非买卖关系,司机就没有收回破损牛奶的权利
此事发生后,有关“司机长途运输承担高额赔偿却无法收回破损产品”的话题在网络上引发讨论。不少网友提出疑问,这种情况下,赔偿是否应由司机承担?司机以市价赔付破损牛奶,相当于已购买此批次牛奶,那么司机是否拥有收回破损牛奶的权利?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岩表示,卡车司机作为承运人,负有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承运人可以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吕岩提到,在签订运输合同时,伊利公司与物流公司应当明确货物损坏的赔偿标准和责任分担。在此事件中,伊利公司将货品的物流事项交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揽,物流公司再和负责具体运输的卡车司机签订运输合同,在运输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损坏赔偿的金额和处理方式,合同则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的,司机应根据自身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在此事件中,若涉事司机并未指出自己对部分破损产品有免责事由,则无法免责。
吕岩还提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吕岩认为,此事中,仓库提出的赔偿金2095.24元应是承运方履行承揽合同时,因为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对破损产品支付的赔偿款。“这个赔偿款的性质实际上就是违约金,而不是购买款项,所以双方并非买卖关系。司机在此情况下,没有收回破损牛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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