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全国人大法工委:地方需修改禁燃令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涉及燃放烟花爆竹。

报告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

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报告称,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据南都此前报道,禁燃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但直到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的问题,才让人们对禁燃达成共识,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禁燃令”。

元旦、春节将至,多地已发布烟花爆竹燃放要求。

广东深圳:全市范围未经批准不得燃放

12月15日,深圳市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安徽省: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倡议全省广大居民朋友,2024年“两节”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

河南鹤壁:全市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据河南省鹤壁市应急管理局消息,按照鹤壁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鹤壁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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