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3月1日已开始,1日凌晨就有网友蹲点退税结果退到了3万多元。
紧接着不少网友晒出退税结果,几百、几千、几万的都有。不少网友直呼“3月第一份快乐”“一下就开心了”。
有人欢喜有人愁,有网友表示自己还得补缴9000多元。
3月1日当天预约已满,截至发稿,个税APP显示,3月1日、2日、3日、4日预约已满。
温馨提示
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至3月20日(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第三类是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汇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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