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官最大的成就感源自祖国的强盛和人民的幸福。
颜君,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作为首批调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她积极投身于互联网空间治理,结案数量名列前茅,多次承办“暗刷流量”案、“图解电影”案等重要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曾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法院先进法官”“先进审判团队”,荣立个人三等功,裁判文书荣获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多次荣获全国学术讨论会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全国优秀案例分析奖等。
树规则
护航创新驱动战略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下,颜君以裁判树规则,依托实践不断探索适应网络时代的裁判新规,为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自2018年8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她共审理涉网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3000余件,年均结案约800件,无一差错案件。参与审理的全国首例“图解电影”案,明确了视听行业市场开发和合理使用的边界。此案入选当年“AIPPI中国分会十大版权热点案件”“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北京法院参阅案例”,庭审现场照片作为在线庭审的范例被收入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
精研业务,执笔为剑,她根据全国首例“图解电影”案反映出的产业发展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撰写的文章《从“图解电影”案出发看视频合理使用的裁判思路》,厘清了颇受业界关注的视听作品合理使用的适用标准问题,荣获第二届新时代版权强国青年征文活动一等奖。合作撰写的文章《数字经济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及司法应对》,前瞻性地在数字版权领域提出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司法治理体系,发表于《版权理论与实务》,被《新华文摘》摘录。
重延伸
优化网络营商环境
她注重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案件审判融入社会治理,提升网络空间法治化水平,为优化网络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参与审理的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阐明了法院坚决治理网络乱象的司法态度,收到了双败皆服的良好社会效果。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评价该案,“一字一句,皆为担当”。该案被写入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民法典新规则适用案例”。她积极总结案件审理反映的网络治理问题,撰写文章《“暗刷流量”合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发表于《法律适用》;文章《“刷流量”网络黑灰产业的监管与规制——以司法纠纷解决路径为切入点》入选首届互联网法治论坛并发表于《中国应用法学》,为流量经济下的网络治理探索可行路径。
她坚持问题导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于案件审理中反映的直播打赏平台主播监管缺失问题,她向平台发送《关于秀场类直播打赏的司法建议》,建议平台强化主体责任,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环境,该建议获得北京市司法建议一等奖,平台积极回应建议内容,强化了对主播的监管责任和内容生态管理。她积极参与网络治理相关立法论证,总结审判经验服务于立法决策,先后参与了虚拟财产相关问题立法,网络直播、跨境数据交易部门规章和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等立法专家论证会,有关建议被立法条文所吸收。
护民生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审理的全国首例“APP强制收集用户画像信息”侵权案,明确了相关产业应用对用户画像进行收集和处理的重要规则,为行业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为群众个人信息权益提供了有效司法保护。该案写入当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评“2022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提名案例”。她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个人信息保护司法路径研究》,研究加强个人信息民事司法保护,该课题被评为优秀课题。她审理的“某跨境电商海外购”案,首次认定跨境电商剥夺消费者选择所在国争端解决途径的管辖格式条款无效,有力维护了我国司法主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此案为示范性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后该跨境电商调整了平台条款,在后续系列案件中主动接受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司法管辖。该案入选“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当年“两会”访谈中作为典型案例予以介绍,被评价“在国际互联网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的案件,彰显了我国司法平等保护境内外主体合法权利的良好形象。”
她主动参与普法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参与录制央视《一线》栏目,围绕APP侵犯个人信息案解读个人信息保护法,受邀参加人民法院报“法官说·民法典公开课”等系列直播活动,吸引线上十多万名网友观看,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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