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滨州人李钦峰反映,他2009年被当地招商引资返乡创业,投资6.2亿元建厂。15年过去,政府一直未按合同履约,导致企业受损严重。
“我按照合同交了500多万的预付款,但是开发区要求先建设后完善土地手续,不给解决土地证。”李钦峰提供的一份时任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批示显示,“市主要领导催得很急,先进工地干起来,然后边干边完善手续。”
2009年项目开工后,因当时观摩期限催促太紧赶工期,监理单位忽视质量要求,4万多平方的车间近完工时坍塌。原地拆除重建后,造成石油机械项目发展周期错过。
据介绍,此后多年,立峰石油公司多次向滨州开发区申请项目用地招拍挂等手续、完善指标等用地要求,均未得到解决。
“由于政府违约,造成15年来公司无法正常运行,6.2亿元的投资白白浪费。”李钦峰说,该公司在山东省装配式产业基地中规模领先,有17条生产线、1条钢筋线、1条混凝土生产线,并率先实现智能化,是全国技术领先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可叹我们先进的设备正在落灰”。
4月16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付国岭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开发区管委会承认合同有效,但是原先的合同签订时,有当时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现在需要按现在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去执行。
此前的3月8日,李钦峰曾拨打“企业家直通山东省省长电话”,对相关问题进行投诉。
4月3日,滨州市12345热线回复立峰远大公司称,经核查,2020年12月,滨州市政府曾要求市司法局对系列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核,认为合同原则上整体有效,但合同书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土地价款条款无效。现行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为22.6万元/亩,立峰远大公司是对该价格不认可。
其次,合同约定“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全部采用立峰远大公司提供的装配式建造”条款无效,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李钦峰告诉记者,他对前述回复不认可。他认为:第一,政府签署的合同均有双方签字盖章,属合法有效,不存在无效情形。第二,约定“政府投资的建筑项目全部采用立峰远大公司提供的装配式建造”条款时,滨州开发区管委会已经对相关规定进行确认,按照国务院、山东省及滨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装配式建筑满足一定条件允许邀标(不招标)。公司后续还会继续依法维权。
李钦峰说,他的诉求是希望上级部门给予督导解决,要求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履行合同,办理剩余145.425亩土地的使用证。推动公司早日投产,依法赔偿,依法对责任人追责。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