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包工头称,他们低于市场价承接中铁二十局河北一项目,随后送给项目经理25万元“打点费”运作“调价”未果,如今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实名向中铁二十局举报,得到的答复是25万元已“充公”。
对此,有律师称,若索要“打点费”,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包工头从张家口来西安实名举报
称因工程垫资负债累累
中铁二十局总部驻地在西安北郊,5月28日,王先生第三次到此实名举报。
王先生在中铁二十局总部驻地外
王先生今年35岁,老家在河北张家口,和他一起来实名举报的胡先生是另外一个工队包工头,也来自河北,今年60多岁。胡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两人结伴维权三年多。如今每天都有人打电话向他催债,他把亲戚朋友的钱借遍了,还借了高利贷,窟窿实在太大,根本没法弥补,身体也是每况愈下。
说起现在的困境,王先生、胡先生认为要归结于他们承接了中铁二十局河北一项目。
受访者供图
王先生说,没做中铁二十局工程之前,他的家庭说不上多富裕,但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有两辆车、一套房,自己还筹备结婚。干了这个活,他不停地垫资,用父母的养老房办抵押贷款,现在没钱还账,父母唯一居住的房子将被法院拍卖,催债公司也天天催他还钱。
口头约定核算价每平方米800多元
合同价却是每平方米590元
据王先生和胡先生介绍,他们分属不同工队,都是托中间人找关系花钱运作,承接了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局二公司)位于河北张家口市赤城县某安置房项目的部分工程。
受访者供图
2020年下半年,工队分别进场施工。之前口头约定核算价每平方米800多元,项目部拿出的拟定合同价却是每平方米590元,王先生和胡先生等劳务队负责人拒签。为解决工人工资问题,2020年10月底,他们无奈签了合同。项目部负责人说这是拨款合同,不是正式合同,并承诺工程清单差价部分可以续签补充协议,年底把合同单价“补差价”事情落实到位。
“实在是不干不行啊,结果越陷越深!”胡先生、王先生称,为保证工程进度,劳务班组一直采取借钱、房子抵押贷款等方式垫资数百万元。同时,他们也多次与项目经理李某某沟通差价问题。
2021年9月,工程验收完工,可他们盼望的约定价格的劳务合同还没有签订下来。
凑了25万元“运作调价”失败
实名举报后获知钱已被“充公”
胡先生称,项目经理李某某提出补差价需要花钱“打点”领导,2021年10月前后,劳务班组凑了25万元打点费(一工班10万元,二工班7万元,三工班8万元)给李某某,对方后来回复说,钱少了,不够打点。
因为“运作调价”未果,几家劳务队负责人于2022年12月向中铁二十局二公司纪委举报项目经理李某某收受贿赂、违纪违法问题。一年后,他们得到口头答复,李某某已被撤职,收取的25万元被没收。
2024年4月,胡先生与王先生第一次来中铁二十局二公司进行实名举报。
5月13日,在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陪同下,两人第二次次到中铁二十局总部实名书面举报,主要反映当时价格太低,希望能够按约定调价;同时继续举报时任项目经理李某某索要25万元。
王先生等人在中铁二十局总部的接访登记表
5月28日,中铁二十局纪委通过电话正式答复称:1.经调查,时任项目经理李某某收取的25万元已经充公;2.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理,不再担任项目经理一职。
对于这个答复,胡先生与王先生不认可。5月28日,两人从河北来到西安第三次举报。5月29日,两人再次向中铁二十局纪委反映了情况和诉求:1.经他们实地核实,时任项目经理李某某仍在其他项目任领导职务;2.李某某索要25万称打点中铁二十局二公司主要领导是否属实?3.25万元是三家劳务队掏的钱,充公后他们的损失谁来承担?希望中铁二十局纪委能将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截至发稿,两人尚未接到中铁二十局纪委工作人员答复。
律师说法
若索要“打点费”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
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北京市信凯(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运来分析认为,项目经理李某某被投诉索要25万元“打点费”,若索要属实,其行为属于索贿。李某某作为中铁二十局二公司的授权代表,代表国有企业履行职务,若其借职务之便索取劳务分包人25万元现金,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应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中铁二十局二公司若将该款项“充公”,不具有合法性。该25万元属于赃款,应由司法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张运来表示,项目经理李某某是否具有代表中铁二十局签署调价补差协议的权利,需要核查中铁二十局二公司是否对其有该项授权。若授权合法,签署的调差协议属于授权范围,且调差符合合同约定及价格合理,应属于有效协议。若中铁二十局二公司未与劳务分包方达成调价协议,双方应该依据劳务分包协议协商达成调价补差协议。若协商未果,分包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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